实习实践安全风险排查,到底查什么

作者:XYB 2026年10月30日

进入10月下旬,多所高校教务处陆续发布实习实践环节安全风险排查通知。这项工作的制度依据,是教高〔2026〕1号“强化实习安全”专章中“深入排查安全隐患”条款的落地要求。厘清其制度内涵与覆盖范围,有助于高校准确把握安全管理的着力点。

一、从专项检查到常态治理

从制度层面看,这一轮排查的重心变化,在于将安全管理由阶段性专项检查推进到制度化、常态化的过程治理。教高〔2026〕1号第十四条要求高校和实习单位定期摸排人身、财产、消防等风险隐患,形成风险隐患清单并逐项化解,同时建立安全日报、周报制度。将这几项要求综合起来,其指向是一套“清单管理、台账跟踪、日常监测”的机制,而非一次集中式检查。部分高校的通知进一步将整改要求具体化: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制定阶段性管控方案,存在重大隐患的立即暂停相关活动。这表明,安全管理正从被动响应转向以过程记录为支撑的常态运行。


二、范围拓展至五个环节

多校通知将排查对象由实习一项,扩展至实训、实验教学项目、学科竞赛、毕业论文(设计)共五个环节,要求全覆盖、无遗漏。这一调整回应了长期存在的薄弱环节:学生赴企业实习已有协议与保险作为基础保障,而学科竞赛的校外参赛、毕业设计的野外采样或现场测试、实验课程中的高危操作,往往未纳入同一套安全管理流程。有高校将强化实习安全细化为四条可操作的举措,包括全覆盖购买实习责任险与意外险、常态化开展安全培训、定期摸排隐患、健全应急值守并同步提交安全预案,实质上将安全要求由实习环节延伸至实践育人的全过程。对高校而言,增量管理任务主要集中在这类此前缺乏牵头部门的环节。


三、在制度闭环中处于前端

置于整个实习管理制度框架中考察,风险排查处于事前防范的关键位置。它与教高〔2026〕1号中的其他制度安排相互衔接:三方协议界定权责边界,双导师制保障过程指导,实习责任险与意外险覆盖全过程构成风险托底,按学期报送(教高厅函〔2023〕1号)将“实习安全保障”列为采集字段之一,形成过程留痕的出口。排查位于链条前端,承担前置识别风险的职能;保险与报送依次承接后续处置与记录。在“双百万”行动计划大规模开发就业见习岗位的背景下,前置排查的必要性进一步凸显,见习规模扩大客观上要求更早、更系统地识别风险。各项制度安排共同指向过程可查、责任可溯的目标。

实习实践安全风险排查可概括为清单化、常态化、闭环化,依托教高〔2026〕1号随每学期实习组织常态化运行。对高校而言,关键不在“是否开展了排查”,而在隐患是否明确了责任主体与整改台账。这也正是安全要求单列成章的用意。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2026年2月

2. 淮阴师范学院教务处《关于开展实习实践环节安全风险排查及整改的通知》2026年10月

3. 河南工学院教务处《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意见的通知》2026年3月

4.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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